-
“拆村并居”究竟能解决什么问题,弄明白了你会选择支持吗?
导读:近日,山东省“合村并居”类项目的开展引发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6月21日,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在南风窗发表了《山东合村并居的真实情况》一文,通过对多户山东农民的采访折射出“合村并居”项目在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而在明律师近日也收到了许多观点不一的评论,有的明确表态支持,有的坚决反对,还有的则陷入进退两难的犹豫之中。那么,大力推动“拆村并居”究竟能解决什么问题呢?农民朋友们是否弄懂了这里面的原理和目标呢?弄明白后,你会选择支持这类项目吗? 【“拆村并居”究…
-
买了十几年的房屋突然变违建?这4件事帮你找到明路!
导读:近日,在明律师代理了多起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进而面临限期拆除、没收、查封等严厉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的案件。一些案件中,当事人的房屋或建造或购买于10多年前甚至更早,却被在近期被认定成违建。这种突如其来的变故无疑令众多当事人措手不及,他们也往往难以找出解决纠纷、降低损失的明路。本文,在明谭深杰律师就为大家浅析“历史遗留性违建”的命运究竟将会如何…… 要点一 “违”与“不违”不可含糊 所谓“违法建筑”,或者强调违反城乡规划,或者着重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亦或者违反了防洪、航空、港口等其他法律规定…
-
最高法判例:行政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
☑ 裁判要点 行政协议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其法律后果是据此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或折价补偿赔偿,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因被告原因导致协议无效,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赔偿损失)因此,当事人根据协议无效条款的约定,以未履行的标的计算其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相关案例: 最高法判例:行政协议的效力判断 最高法判例:行政协议的无效判断 ☑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行赔申125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
-
拆迁逾十年,安置房却还未开工?只能继续等待下去吗?
导读:据江西当地媒体报道,2010年,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因为城市道路建设,有100多户居民的老房子被拆迁了。可是十年时间过去了,安置房小区还没有开工建设。当地“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称系因拟建设安置房地块拆迁未完成所致,“周转金(应为‘过渡安置费’)都付了1000万了”。这样的情形在征收拆迁领域并不鲜见,许多年纪稍大的被征收人甚至到死也没能住进补偿协议上承诺的安置房。那么,面对这种窘境,被征收人究竟该怎么办呢?是否只能这样一味等待下去,继续领取过渡安置费在外周转或者租房居住呢? &nbs…
-
最高法判例: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条件
☑ 裁判要点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为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解决因土地被征收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而发放给被征地单位的专属款项。即,家庭承包土地具有基…
-
最高法判例:房屋被强拆后,在原址又另行搭建临时建筑的处理
☑ 裁判要点 当事人在原有房屋被强制拆除且明知涉案土地已被征收为的情况下,在原址又另行搭建临时建筑,其违法搭盖临时建筑的行为明显不当,不具有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故当事人对强制拆除其临时建筑的行为提起诉讼明显不具有诉讼的利益。 相关案例: 最高法判例:明知违法建设依法被强拆后,再次在原地擅自搭建的处理 ☑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行申10916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传兵,男,1968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
-
最高法判例:诉争土地权属无争议、原告资格明确是审查征收占用行为合法性的前提
☑ 裁判要点 1.对于被诉行政征收占用行为合法性的判断,及行政主体是否应当履行补偿义务的审查,前提是诉争土地相关权属无争议,原告主体资格明确。在原告土地是否包含于被征收占用土地范围这一事实尚未予明确,法院径行对征收占用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作出裁判,实则暗含或明示了诉争土地权属归属于原告的实体性确认,由此将可能背离事实并有损他人土地合法权益。 原告在起诉时若诉争土地权属尚存争议,则原告主体资格无法确定,原告起诉属于证据不足、缺乏事实根据。对于土地权属争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先…
-
几年没住的房屋被拆迁弄“丢了”?这两个细节十分关键
据内蒙古晨报近日报道,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一套“小二楼”在近年的拆迁项目中离奇“丢失”——长期不在此居住的房屋买受人于2016年发现涉案房屋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除了,直到近日当地房屋拆迁管理局相关领导才表态将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此事。那么,这起案件中有哪些值得广大被拆迁人关注的细节问题呢?被拆迁人又该在房屋遭“偷拆”时怎样维护自己的补偿权益呢?本文,在明谭深杰律师结合有关报道对此进行解读。 【细节一:1999年买房,房屋产权居然没过户!】 报道中指出,1999年当事人买下这座房子的时候没有过户,…
-
最高法判例:停产停业损失是否属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 裁判要点 1.行政补偿是国家对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进行的给付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
-
2020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你的“一户多宅”还有救吗?
导读:近期接到很多当事人的咨询,在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由于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从而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并不予补偿。到底什么是“一户一宅”?“一户多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合法存在?本文,谭深杰拆迁律师将为您答疑解惑。 一、“一户一宅”的认定 “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取得本集体成员资格,享受集体资产分配,履行集体成员义务的自然户。“一户”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通常是以公安部门印发的户口簿为准,如果户口簿上登记的是一家四口人,那么这一家四口人就作为一户,该户只…
-
拆除房屋行为已被确认违法后,权利人怎样申请赔偿
赔偿请求人对于通过何种方式获得赔偿具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先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就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赔偿问题。基于司法最终原则,人民法院对赔偿之诉应当依法受理并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赔偿判决,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在当事人已经依照前述程序提出明确的赔偿请求、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再判决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作出赔偿决定,使赔偿争议又回到行政途径。人…
-
最高法判例:县政府不具有在集体土地上依据城乡规划法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职权
☑ 裁判要点 在临时使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根据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集体土地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强制拆除行为,适用法律错误,不具职权依据,且不符合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 ☑ 裁判文书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