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预约报名│在明征拆普法咨询会常州站、合肥站、武汉站、扬州站即将开启!

    ⭐️为给广大的被征收人提供更直接的、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2023年9月8日、9月9日、9月10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将分别在常州、合肥、武汉、扬州四地举办四场规模盛大的拆迁普法咨询会。届时,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袁曼曼律师团队、⭐️督导律师谭深杰、李春禹,将会为现场的当事人朋友提供专业的普法宣讲与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针对您面临的法律问题,给予您最专业的法律意见,解决您正面对的法律困境。☀️如果您有土地征收、拆迁类的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如果您想与资深律师进行面对面交流,欢迎拨打免费咨询电话☎️40…

    媒体报道 2023年9月5日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拆能拿多少赔款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拆能拿多少赔款房 拆迁补偿款包括三部分: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费。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拆能拿多少赔款房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

    拆迁常识 2023年7月24日
  • 危房可以强拆吗

    导读:随着国家和社会发展迅速,农村房屋改造、征地拆迁的情形越来越多,在各类征收拆迁中,存在着一批以拆除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排除安全隐患为由从而促进拆迁的情况,这类政府机关带着不正当的行政目的,给老百姓的房屋扣上危房的帽子,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并且不给予被征收人任何安置补偿。 一、危房的认定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危险房屋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可知,将房屋认定…

    待审核 2023年7月19日
  • 面对征地拆迁你该怎么办

    房不拆维权没用,房拆了才有用 “我也想维权,可是我家的房子还没拆呢,他们都没违法,我怎么告他们啊?”其实这样的说法和想法都是陷入了一种误区。 要知道征地拆迁涉及到呈报、审批、公告、签订协议等诸多程序,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程序存在违法点,我们就可以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强拆是严重的违法点,但并不意味着只有这个严重违法点出现才可以维权,反而等到房屋被拆之后再维权,虽然也能通过一些程序挽回损失,但此时已失去房子这一最重要的谈判筹码,案件难度大大增加了。 “报警?警察就在现场呢,报警他们能管吗?根本没用!还不…

    拆迁常识 2020年2月14日
  • 面对征地拆迁,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房子拆了才可以开始维权 这种说法不仅是错误的,还是极为有害的。“等到房子被拆再维权就被动了!” 很多老百姓,因为这种错误观念,把自己最好的维权机会眼睁睁“等”走了! 有的被拆迁人会问,人家还没拆我家房子,我告谁,我有什么理由打官司?但这都是多余的顾虑,法律规定征地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政府,并且对征地拆迁的审批、流程、补偿标准都进行了规定。只要这些步骤中存在违法点,我们就可以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在拆迁补偿的协商阶段请律师介入是最好的时机。 即便拆迁方来拆我们的房子确实是违法强拆,这种“先斩后奏”…

    拆迁常识 2020年2月10日
  • 征地拆迁需要“托关系”“找熟人”来提升补偿吗?

    征地拆迁需要“托关系”“找熟人”来提升补偿吗? 答:不需要。征地拆迁多是政府主导并负责的行政行为,关系再硬、熟人再多也用不上,除非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违法犯罪。 征收拆迁的重点在于做好自己的事情,把房屋、土地的权属确定好,盯紧每一个程序步骤,积极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坊间所谓“托了熟人房屋就不会被拆”纯系谣传,大家切不可轻信。

    维权指南 2020年1月30日
  • 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什么叫做重置价格? 重置价格是指按照现时建造的成本费用重新生产或建造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价格。用重置成本法测算的土地或不动产的价格,是土地或不动产评估价格的一种。重置成本法是房地产估价的一种重要方法。它依据生产成本与价格之间有密切关系的理论,测算的基本公式为:被估房地产价格=替代房地产重置成本-折旧 什么是重置价结合成新? 重置价结合成新又被称作重置成新价,重置成新价=重置价格*成新率。成新率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好程度及各类房屋的耐用年限进行综合评定。 什么是房屋区位补偿价? 房屋区位补…

    拆迁常识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