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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申请宅基地要花钱吗?
在实践中有的地方要花数万元的“土地规划费”才能获批宅基地。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性、福利性的。申请宅基地不需要支付所谓的“土地规划费”。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当积极使用。如果在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者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应视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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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程序是什么?
在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和土地利用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建住宅的,可按程序申请使用宅基地。其中主要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在当地村委会和建管办填写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报表。 (2)所在的村民小组讨论决定并签署意见后报村委会。 (3)村委会在村民小组讨论同意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4)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经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核后,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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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中“钉子户”成网红打卡地?这4个因素不可忽视!
导读:近日,广州市海珠区的一处“桥中房”被网友戏称为广州“最牛钉子户”走红网络,很多市民因觉得“新鲜”而频频前往打卡拍照。那么,曾经频频见诸媒体报道的“钉子户”现象如今发生了怎样的变迁?“桥中房”一事又反映出哪些值得深思的问题呢? 首先不可否认的是,在近年来的征收拆迁实践中,所谓“钉子户”(在城市房屋征收中迟迟不愿签约搬迁,留到最后的户)的确有明显减少的态势。 诚然,在明律师一贯反对“钉子户”这一对部分被征收人带有贬低意味的词汇,但它被写入《现代汉语词典》也确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客观上讲算是特定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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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不明白农村征地拆迁该怎么补偿?只看这一条就够了!
导读:2020年已经过半,根据在明律师在办案中的实践情况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类项目尽管随着“缩小征地范围”的改革方向而有所减少,但总体上仍占据农村拆迁的相当比重,其影响力丝毫不弱于所谓的“协议搬迁”。那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究竟该怎么补偿呢?被征地农民只需要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吃透、弄通,就能掌握其中最关键的部分了。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浅析这直接关乎农民补偿利益、拿多少钱的重要一条。 《土地管理法》第48条共有5款,每一款都解决了一项最核心的补偿权利问题。 第一款:指明征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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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农村房屋只能靠征收?有些原因能让你的宅基地被收回!
导读:在农村房屋拆迁实践中,一些被拆迁村民基于对《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信赖而产生了这样的认知:要想拆除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用于项目建设,必须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走征收程序,所谓“村民自治”性质的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等协议搬迁都是违反法定程序、侵害村民权益的。有些村民还会在相关诉讼中直接以此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其“征收行为违法”。那么,农民的这些认知正确吗?最高人民法院又通过一系列案件的裁判论述了怎样的道理呢?除去征收,你的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吗? 首先我们开门见山公布问题的答案:村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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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儿子是城镇户口能继承吗?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这就是说,农民对其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因此其儿子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户口都不能继承他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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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程序中的这3大步骤提前了!农民可别再不上心了!
导读: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对以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及所涉及的房屋拆迁程序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变革,这无疑将对农民朋友的补偿权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以往的3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在位置上均大幅提前了,“未雨绸缪”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将更需要被坚决做到实处而不是空喊口号。那么,这究竟是哪些法定程序呢?农民朋友又该在应对中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进一步解析这一关键性条款……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提前了 根据已经废止的原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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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误解该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被拆迁人获得经济补偿的依据,所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一定要注意,那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误解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重大误解下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拆迁补偿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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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拆后如何提高拆迁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不执行的,可以进行司法强拆,那么司法强拆后如何提高拆迁补偿? 司法强拆后要提高房屋拆迁补偿的,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被拆迁人要收集房屋价值的证据、房屋征收部门补偿不合理的证据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时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案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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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宅房屋拆迁与征收比差在哪儿?为何老百姓总有意见?
导读:广义上的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包括一切针对农民住宅房屋的“拆旧建新”行为,其中由政府主导的征收项目只占一部分,而以“村民自治”为主要特征的“协议搬迁”则持续攻城略地,可谓到处开花。那么,农村房屋拆迁与征收相比究竟差在哪儿?为何农民总是对其不放心、意见多呢?本文,在明律师对二者进行一番简要的对比,进而揭开其中的奥秘。 【差别之一:是否严格履行公告的法定职责】 大家都知道“无公告,不征收”,无论是新旧《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必须由县级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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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农村自建房,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农村宅基地上建房的审批流程】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接到农户建房申请后,应当在本村或者该户村民所在的村民小组,将农户成员人数、建房位置、宅基地和建筑占地面积、建筑方案等相关信息张榜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30日。 公布期间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建房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送镇(乡)人民政府;公布期间有异议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 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报送的申请表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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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这5种理由变着法的不给补偿?不纠正就只能法院见!
导读:在各种类型、性质的征收拆迁中,“看上去很美”的有时总是别人家的补偿安置,轮到自己家就可能出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问题,正所谓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那么,究竟拆迁方习惯于通过哪些理由来变着法的不给被拆迁人补偿安置呢?法律层面的真相又是怎样的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揭露较为常见的5种拒绝补偿的理由,如果拆迁方始终拒绝自我纠错,被拆迁人就只能与其法院见了。 【理由一:房屋根本不是你的,所以补偿不会给你】 据在明律师的经验,这种理由的出现一般伴随着这样的前缀——被拆迁人xx长期居住生活于此,然而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