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是否属于风险代理?

拆迁律师是否都是风险代理

一、拆迁律师是否属于风险代理?

不能风险代理的,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打赢官司要支付律师代理费,指的是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一开始不预先支付代理费,在案件执行之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支付代理人作为报酬。如败诉或无法执行,代理人得不到赔偿;如果债权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说都有一定风险,故称之为风险代理。

(1)、风险主体分为部分风险主体和完全风险主体。“半风险代理”指的是在支付一定的基本律师费之后,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律师费(佣金)。总风险代理费用是指根据案件的结果,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的30%收取一定的费用。

(2)、土地征用纠纷是以政府和政府机关为被告的,属于典型的行政诉讼。

二、拆迁纠纷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1、确认被告的身份;

如果对方是个人,可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一份户籍证明;若为单位,可向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登记信息。

2、写起诉书。

起诉书应陈述当事人的身份、请求和事实和理由。为了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呈递诉状及相关证据。

一切准备就绪后,将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将于七日内通知你是否立案。

4、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可能会规定举证期限,并要求当事人在这一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证据将不予质证。

5、会议开始。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的审理进行安排,并事先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当事人必须按时到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未到庭,人民法院将以撤诉处理。

6、庭审开始。

依次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三、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

被拆迁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房屋拆迁管理局。

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许可、决定和补偿决定,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以被拆迁人为被告。

(二)、地方人民政府.

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中,一般有下列情形:

1、由隶属于人民政府的“拆迁办”作为拆迁人,并同时做出拆迁决定和决定;

2、由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设立的临时机构,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并同时做出拆迁决定和补偿;

3、由政府特设的土地储备中心担任差遣人,由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中,如果同时发生上述三种情况,则以人民政府为被告。

所以,在委托律师的时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代理的方式,委托了律师就需要支付律师费,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律师才能在委托权限内为自己服务。拆迁律师一般都是风险代理还是风险代理,这一点在上面的文章里已经有了很明确的回答。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的疑问,请及时向您的专业律师咨询。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