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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法官权威答疑:限期拆除期限未满不准催告!
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发布了日前一级高级法官刘涛审判长在“行政审判讲堂”中的在线答疑内容。其中,对于实践中争议较大的《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理解,即何为依法拆除违建的程序这一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答疑中明确指出了三点:1.《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在法定期限内”是指在行政决定,也就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法定救济期限内;2.催告标志着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开始,故在法定期限未届满时,行政机关不仅不能拆,而且也不该催告;3.复议或者起诉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能够起到暂时停止强制拆除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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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临街进行商业活动的房屋就是“住改非”房屋吗?
导读:农村临街进行商业活动的房屋是否就是“住改非”房屋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性质来进行确定,一般来说房屋产权属于住宅的,但是已经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并且进行了税务登记的就可以认定为“住改非”房屋。 1、农村临街进行商业活动的房屋就是“住改非”房屋吗? 农村的临街进行商业活动的房屋不一定就是住改非房屋,具体的认定需要依据房屋原本的性质而定,如果是住宅的,并且取得营业执照的,就是住改非房屋。 住改非房屋认定: (1)依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可以直接认定房屋的实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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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领款、腾房,哪一步你的房屋将会无可挽回地被拆掉?
导读:以最高法行申请书7800号行政裁定书为主要观点:被拆迁人签署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涉及房屋,并收到补偿确定的协议,应视为性能补偿安置协议,失去了所涉及的房屋的权利和利益,和所涉及的房屋拆迁行为没有利害关系。 众所周知,签署征用和拆迁补偿协议意味着征用和拆迁的过程即将结束。下一步是被征用人收钱,腾出房子,交出钥匙,然后离开,征用方组织人员拆除房屋。 那么,在被征用人同意签署赔偿协议和房屋合法拆迁之间可能会发生什么变数呢?合同签订后,被征用人立即悔改,拒绝领取赔偿金,并配合搬迁。征用人能否凭协议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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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寿宁县被征收人不同意拆迁,撕毁补偿决定,文件就不会生效了吗?
导读: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拒绝签收,换来的不是撤销决定,而是权利的忽视甚至丧失。拆迁方可以将文书留到被拆迁人住所,然后采用邀请见证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种送达方式称为留置送达,为法律所认可。 在征地拆迁中,有的当事人对于补偿不满意,在收到征收文书时就将其撕毁了,以为这样文书就不生效了。这样的认识实在是大错特错,不仅不能阻止文件生效,反而延误了维权时机。 湖北某地的李先生近日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房子住得好好的,突然就收到了法院的裁定,说什么准予强制执行,房子马上就要被司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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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乐县房屋拆迁中,哪些“红头文件”可以起诉?
导读:在我国房屋拆迁中,这些“红头文件”可以起诉:1、拆迁中常见的“红头”文件。2、房屋征收决定的可诉性。3、征收补偿决定的可诉性。4、补偿安置方案的可诉性分析。 拆迁中,老百姓经常会收到拆迁方发布的一些文件。在接到这些文件时,老百姓往往不知该如何应对。 今天,拆迁律师为大家解析针对不同的书面文件,被征收人们该如何维权。尤其是如何运用力度较大的“民起诉官”行政诉讼来提起程序,为获取公平补偿创造更好的条件。 1、拆迁中常见的“红头”文件 (1)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一书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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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乱小区其他人拿不到补偿款,这属于违法行为吗?
导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谓“钉子户”,其实就是大家对长时间未完成搬迁的拆迁户,一种略带有贬义或者戏谑含义的比喻。关于做“钉子户”是不是违法,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一定的,要分很多种情况来讨论。 近日有被拆迁人朋友问拆迁律师:“做“钉子户”是违法的吗?” 进一步沟通之下我们了解到,这位被拆迁人朋友自己已经搬迁了,但是因为有一户邻居迟迟不肯签字搬迁,自己和其他被拆迁人一直没拿到补偿款。 这位被拆迁人朋友说,拆迁方告诉他们,只有所有拆迁工作都完成了,才能统一给付补偿款。因此这位朋友很着急,想知道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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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成都,土地想征收就征收?
导读:这些情况下农民朋友可以拒绝征收土地:1、土地征收目的不是公共利益。2、未经合法审批便征收土地。3、未依法组织公告。 以往我们常说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的土地征收,我们被征收人是不能拒绝,只能去争取合理的补偿。 但是以下这几种情况的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 1、土地征收目的不是公共利益。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所有征收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 案情介绍: 林先生承包了村里的12亩荒地,种植花木,承包期是10年。不久后,村委会通知林先生解除合同,村委会向林先生赔偿5000的损失,并收回土地。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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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比邻居大,却因人口少,补偿少了数百万?
导读:这在我国房屋拆迁中,不论按什么方式补偿,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比例不得低于1: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拆迁时,我们通常会遇到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照房屋面积计算补偿,另一种是按照户口计算人头费。 其实不管如何补偿,最根本的要求是合理合法,各地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也应该尽可能的科学。 但是,四川某地的罗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不合理的补偿。 案情介绍: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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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高征收拆迁补偿的“三字经”!
导读:可提高征收拆迁补偿的“三字经”:1、占先机,夺胜利。2、打七寸,握命脉。3、寻契机,加筹码。4、知法理,强自身。5、看时机,懂进退。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基建工程的逐步开展,有许多百姓正在或者即将面临征收。遇到征收房屋是每家每户中的一件大事,但由于没有经验,可能会使本该欢喜的事情变得格外忧愁。 但人生没有彩排,结果不会重来,面对征收,怎样提高征收补偿,需要我们做足功课。下面拆迁律师用数十年的实践经验为大家整理出了可提高征收拆迁补偿的“三字经”。 1、占先机,夺胜利。 由于土地资源的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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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公告不可少,农村征地须明了:守护农民权益的关键步骤!
导读:3份公告不可少:1、拟征地公告。2、征收土地公告。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而征地作为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环,其过程的公正、透明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有三份公告如同守护农民权益的三道坚固防线,它们分别是: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农民朋友们,这三份公告,您都了解并妥善保存了吗? 1、拟征地公告:知情权的首道曙光。 拟征地公告,是征地工作的起点,也是农民知情权得以保障的第一步。当政府或相关单位计划对某块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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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程序太多形同虚设?这些环节至关重要!
很多农民朋友可能通过网络,大体知道土地征收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但是到了自己的地被征收,又不知道这些程序到底有什么用。 如果我们发现征地没有批文、没有公告,直接开始谈补偿、签协议,先别急着下结论签不签字,在审视协议问题之前,我们还有很多程序需要认真对待。如果我们随着大流先把协议签了,那就丧失了获得合理救济和补偿的最佳机会,大大增加了后续提高补偿金额的难度和成本。 随着“先签约,后报批”征地程序的施行和调整,政府与老百姓之间更多的矛盾点集中在补偿协议环节,压力一方面给到政府,为了签订协议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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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集体土地竟被公开拍卖?土地还能拿回来吗?
导读:能拿回。在我国,只有国有土地征收才能直接拍卖。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是在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自家的房子,住得好好的,可是突然有一天却被告知自家的集体土地被拍卖了。在这种状况下,咱们老百姓心中就有疑问了:我还在拿着粮食补贴、房屋也还住的好好的,怎么就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国土部门就将我们的集体土地给拍卖了呢? 在我国,国土部门有权将集体土地直接拍卖吗? 案情介绍: 集体土地莫名被拍卖,村民获得的补偿是一亩土地2万4。 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