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比例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比例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拆迁房屋的数量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困扰。但许多人对房屋拆迁中的产权调换比例不太了解,本文是在明律师为大家整理的一篇文章。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比例如何确定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被拆迁人将其自建或购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与调换房屋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结算。产权调换作为一种拆迁补偿方式,具有将被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以物质化补偿的特征。也就是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对住宅和非住宅都可以进行产权调换,但对非公益性住房的附属物除外。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比例因地而异,具体数值应依据拆迁地区政策确定,最低补偿比例为拆一还一,保障住房条件。
二、房屋拆迁中的土地补偿原则
被征收人可选择以货币补偿或以房屋换地方式进行补偿。选择房屋调换方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改善被征收人的生活环境;
2、要改善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
3、旧城区改造时,应在改造地或附近提供安置点;
4、不得将政府补贴购房款和有限制产权的商品房、二手房、部分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和有限制产权的房屋,作为被征收人的安置房。
三、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
1、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房屋的价值补偿,临时搬迁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补助、奖励等。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能低于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了给予补偿外,政府还将优先安排他们的住房。
2、征用范围:确实需要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相一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造还应该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征用手续。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对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为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大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主体是政府。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单位不能从事营利活动。
5、废除行政强制拆迁制度。被征收人逾期不搬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该条例草案还规定了对违反该条例的法律责任。
首先,补偿比例在各地有所不同,最低限度是要拆一套房,确保住房条件。其次是房屋拆迁中的产权调换原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四部分是对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我司咨询,我司的律师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予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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