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被关进监狱的人也能分吗?

拆迁被关进监狱的人也能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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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被关进监狱的人可以得到补偿吗?

可以分。

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对被拆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根据被拆房屋的构造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每平米计算一次。

2、拆迁补偿费:补偿被拆迁人临时居所或自己寻找临时居所所带来的不便,按照临时居所划分等级,按照被拆迁人的人口数,每月发放一次。

3、奖励补偿款: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自愿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迁出城郊,或不要求拆迁人安置。

法律基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定

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几种补偿:

(一)补偿被征用房屋的价值。

(二)因房屋征收而需搬迁或暂时性安置的补偿金。

(三)因被征用房屋所致的停业损失赔偿。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

二、拆迁有哪些法律程序?

1、发出拆迁证

拿到拆迁许可证,就意味着有了拆迁资格,这是实施拆迁的先决条件和依据。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为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人为被拆迁人。

(1)房屋拆迁证申请书

单位或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时,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拆迁许可申请。

(2)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批准与签发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0天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拆迁许可证。被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拆迁。

(3)延长拆毁许可

被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延期,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延长期限的,由拆迁管理部门发布延长期限的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拆迁手续时,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拆迁单位要对被拆迁人进行及时的宣传、解释。

3、拆迁补偿费

房屋拆迁公告公布后,房屋拆迁方和被拆迁方进入房屋拆迁补偿的谈判阶段.主要有两种:

(1)、一、双方协商,达成拆迁补偿与安置的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二、双方经平等、自愿的合法协商,未能就拆迁安置补偿达成一致的情形。

4、执行判决

当被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作出拆迁补偿安置决定。

5、实施拆除阶段:

分下列情形

(1)当拆迁方和被拆迁方达成补偿协议后,双方可以根据协议内容自行履行义务,即:拆迁方向被拆迁方支付补偿款,被拆迁方搬走房屋内所有物品并腾空房屋。

(2)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同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先行执行的请求。

(3)因拆迁补偿无法达成协议,一方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做出裁决,裁决作出后,如果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认可裁决内容,则可以自动按照裁决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4)拆迁决定作出后,被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中的一方或双方对拆迁决定不服者,可于六十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于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拆迁决定作出后,被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中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否应该公开拆迁补偿信息

1、关于拆迁补偿的信息,如有下列情况,则不会公开:

(1)向社会公布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情况,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2)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且因其人数较多,不可能在实际中征得其同意,故不对外公布。

2、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为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为被征收人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信息。

(1)一方面,其他类似房屋、土地状况的被拆迁人获得补偿的情形,能够为被拆迁人的诉求提供合理的边界;

(2)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权利救济的途径也是一种启示。可以说,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信息就是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因此,有些被拆迁人在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拆的时候,就会申请相关政府机构对同村或者同社区的其他被拆迁人的受偿情况进行公开。

房屋拆迁坐牢的人能拿到吗,拆迁坐牢的人能拿到的,而且,只有经过了合法程序的拆迁才算是合法的拆迁,否则都属于违法拆迁,合法拆迁需要颁发拆迁许可证,并且要发布拆迁公告和出具补偿协议,在发放完补偿款之后才可以进行拆迁,即使对方是服刑人员,身为权利人,也需要征求他的意见。读完以上内容后,如果您的疑问仍然得不到答案,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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