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屋的方式有哪些?

征收房屋的方式有哪些?

一、征收房屋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对房屋征收的方式有三种。

1、政府统一组织拆迁工作。

也就是由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来完成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这是一种被国家所提倡、所鼓励的拆迁方式。

2、自行拆毁。

它指的是被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安置与补偿。从事拆迁工作的主要人员,须经拆迁主管部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拆迁资质后方可上岗。

3、拆迁委托。

它是指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实施拆迁补偿与安置工作的行为。被委托方应为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第四节

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房屋征收和补偿手续。被征收房屋的实施单位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被征收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拆迁的补偿项目是什么

1、房屋主体结构、房屋内部装修和其他附属设施的赔偿。

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是房屋的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按照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格来确定补偿金额。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各有不同。

2、暂住补贴

被拆迁人应当为被拆迁人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房屋。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内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征收人提供的周转房时,征收人无需向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人原因而延长过渡期的,对已自行安排住房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自逾期之月起加收临时安置补助费;使用周转房者,自其逾期之月起,应向其缴纳暂住补助费。

3、安置费

其中,房屋拆迁时,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应的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补助费。但是,由被拆迁人承担拆迁费用的,被拆迁人不再支付拆迁补助费。对非住宅房屋进行拆迁的,其拆迁补助费还包括:设备的搬迁和安装费用,以及不能再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重新结算的费用。

4、搬迁补助

现在很多地方都有这方面的规定,就是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积极配合拆迁人签订协议,并且搬迁交房,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

5、停业补偿金

对因拆迁引起的停产、停业的,拆迁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三、拆迁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内容?

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指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并解决拆迁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以上关于拆迁行政诉讼的定义,包括下列要素:

第一,在拆迁行政诉讼中,原告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及其他与拆迁活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和组织,被告为国家拆迁管理机构,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诉讼主体特殊性。

第二,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标的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房屋拆迁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产生的行政诉讼。这一点的关键在于假定侵权行为,而不是实际存在。有无侵权是通过诉讼来解决的问题,只要原告主观认为,起诉就可以。

第四,拆迁行政诉讼与拆迁纠纷行政裁决的区别在于其具有“司法性”,它属于司法活动,必须由司法机关主导。

法律规定房屋征收有几种方式,这一点在上面的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从法律上来说,房屋拆迁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不同形式的拆迁,其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希望通过以上的文章内容,能给你一些答案,如果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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