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由政府的哪个部门管
导读:当一幢房屋被拆迁后,其业主即成为了拆迁户,必须获得合理的补偿。大多数人并不理解相关规定,因此我们来探讨一下拆迁补偿的管辖部门及其相关知识。随着我国城乡建设不断深入,涉及拆迁补偿的法律、条例和规定也随之增多。目前,拆迁补偿的主管部门在不同地方可能会有所不同,有时是城市建设、房屋管理、重建办公等部门。拆迁补偿通常由政府或拆迁方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评估与支付。北京在明律师提醒:拆迁户应该依据相关规定主动维护自身权益,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拆迁补偿由哪个部门管理?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
1、发布征地公告:县国土资源局。 前期还有一个预公告,需要被拆迁农民签字确认,然后根据拆迁项目的性质报送省政府或者国务院。 这里所说的征地公告,是指经批准后正式发布的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 通常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向需要拆迁的各村委会发布公告,由村委会组织公告。 在此期间,被拆迁农户如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要求政府召开听证会,异议较大的可以酌情修改补偿方案。
3、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县级人民政府。
4、征地拆迁资金发放: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能作为拆迁人的理由
1、拆迁人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是行政相对人。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行使行政许可权、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行政机关。 自行颁发证书,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融为一体,显然不妥。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仅对拆迁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行为,而且还直接从事拆迁活动。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既是拆迁行政管理方,又是拆迁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经济利益驱动下滥用职权的影响。 行政管理的客观性、公正性,特别是拆迁当事人未能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时,拆迁管理部门会作出裁决或实施强制搬迁,可能存在执法不公的问题。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职责
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是政府管理与市场主体分开。 政府要依法行政,退出大量直接参与具体拆迁事务,该管的事管政府,集中精力加强立法和监督管理。 一、做好服务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从事建设活动。 这也要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能兼任拆迁人和房屋拆迁单位。
房屋拆迁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市容整治、环境保护的需要,对现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以及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的搬迁安置,以及一定数量的房屋拆迁。根据情况给予补偿。 补偿活动。 以上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拆迁补偿由哪个部门负责的知识。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或者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北京在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