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的公房拆迁补偿问题

北京市东城区的公房拆迁补偿问题

一、关于北京市东城区公共住房腾空补偿问题的探讨

第一,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对购买的房屋提供奖励。

第二,货币补偿=公共住房面积乘以市场评估值,再加上各类补贴和各类奖励,数额应较理想。

第三,所获奖励的住房是“全产权住房”而非“共有产权住房”。

二、公房腾空的程序如何?

第一,分四个阶段进行,即:申请腾退、签订预签约协议、腾退交房、腾退补偿。

第二步,由住户提出申请,根据房屋腾退的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并签订补偿协议。

第三,在预签约期内,如果每一栋楼的预签约率都能达到100%,那么腾退补偿协议就会生效,当合同生效的那一天,腾退补偿就会生效。

第四,如果超过三栋楼都能达到百分之百,那么多楼将会被纳入到下一次的腾退中。

第五、如预先签约未达到100%生效比例,则该楼栋腾退工作终止,预先签约协议作废。

三、公房腾退引起的纠纷应如何立案

因为直管公房承租人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在履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因为违反了合同规定的房屋保护、维修、房屋租金交纳、承租人变更等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因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应该将其作为民事案件来立案。如果是因为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依据其房管职权审查当事人承租资格问题,属于行政管理性质,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应将其作为行政案件立案受理。

四、腾空公房的注意事项

(1)自愿性。所谓自愿,指的是承租人的腾退不是政府征收、征用,而是由承租人主动申请,然后由实施主体受理,计算货币补偿,并签订腾退协议。通过“申请式”方式,明确了政府直属公房的腾退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而是属于承租人的自愿行为。

(2)统筹兼顾。整体统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向安置房源的统筹使用,二是未申请腾退人员的平移置换,也就是对直管公房的统筹使用。前者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腾退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申请腾退者的住房提供有力的保障,避免在腾退之后,腾退者没有房子住。后者更好地维护和利用直管公房,达到自愿、合理地使用空间的目的。

(3)维修保护工作。为保持古都风貌,切实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和旧城的复兴,对直属公房进行修复是此次腾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的保护整修,就是要对原有的建筑风格进行保护,而不是以市场盈利为目的,以现代用途为目的。所以,不允许彻底的翻修。

(4)资源的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既有未申请腾退者的搬迁置换,又有集约管理,更多地表现为腾退后对直管公房的利用。

(5)引入市场。一方面能够解决资金难题,缓解政府腾退的压力,另一方面能够顺利实现后续直管公房运营利用的对接管理。

北京市东城区公共住房腾空如何补偿,以上是对此的详细答复。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公共房屋还是私人房屋的腾退,都是具有法律强制性质的。希望本文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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