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拆迁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一、房屋拆迁有纠纷如何处理?
拆迁有纠纷,可以找当地政府。被拆迁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房屋拆迁管理局。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许可、决定和补偿决定,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地方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中,一般有下列情形:
由隶属于人民政府的“拆迁办”作为拆迁人,并同时做出拆迁决定;
由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设立的临时机构,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的角色,并同时做出拆迁决定。
由政府专门设立的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差遣人,由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中,如果同时发生上述三种情况,则以人民政府为被告。
二、遇到非法拆迁律师如何解决纠纷?
被拆迁人在遇到违法拆迁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通过报警、提起行政诉讼、向有关部门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时,可以委托律师。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搬迁的,那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时,应附补偿费及专户存管账号,以及调换房屋及周转用房的位置及面积等材料。
三、拆迁有哪些补偿办法?
两种补偿方式相结合,这种补偿方式即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
因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等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地价虚高,从而产生了许多单靠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无法解决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房屋置换;这两种补偿方法联合使用。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主要包括: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补助和奖励。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能低于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
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置换两种。在我国,拆迁主要采取的是产权置换补偿方式,原房子有多大,就能换到多大的房子,如果选择了更大的房子,超过的部分需要房屋所有人补足差额。
在房屋拆迁的程序性规定中,通常都需要决定实施拆迁的行政机关和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通过相关的审批手续取得拆迁许可证,只有取得了拆迁许可证,才算是合法的拆迁,如果是违法的拆迁,则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进行维权。
房屋拆迁有纠纷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可以通过协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解决,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希望以上的法律知识对你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