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拆迁该如何申诉?
法律规定拆迁该如何申诉?

一、法律规定拆迁该如何申诉?
1、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拆迁纠纷,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较多或双方都是公民的,当事人还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的,不能中止执行判决和裁定。
2、当事人提出的申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应当再审:
(1)有足以推翻原裁决的新证据;
(2)原判、裁定所认定的基本事实没有确凿证据;
(3)原判决书、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
(4)原判决书、裁定所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没有经过质证的;
(5)对于审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证据,由于客观原因,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没有调查取证;
(6)原判决、裁定确实不正确的;
(7)审判机构的构成有问题,或者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
(8)无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但由于不可归责于自己或其诉讼代理人的原因,没有参加诉讼;
(9)不符合法律规定,拒绝当事人进行辩论的权利;
(10)不经传唤而缺席审判的;
(11)原判决、裁定对诉讼请求未作规定或超过规定;
(12)作出原判、裁定的法律文件已被撤消或改变;
(13)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腐化、徇私舞弊、无法无天之嫌。
二、拆迁补偿纠纷经法院审理后,法院未收到申请是否自行重新审理?
1、拆迁补偿纠纷经过法院审理后,如果法院没有收到申请,也有可能自行重新审理。
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出现《行政诉讼法》第91条规定的情形,或者调解工作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工作内容不合法,需要再审的,应当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以及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出现了《行政诉讼法》第91条规定的情形,或者调解工作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的内容不合法,最高人民法院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时,应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后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再审申请书的副本。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被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提出要求,并向其提出要求。
三、起诉拆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拆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其他能够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材料。
1、地产证和房产证明书。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需提交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对于无房产证的,需提交建设批文。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需要提供户口本、《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建设批准书等复印件,实践中发现,有些地方还会有土地使用税等凭证,这些都是可以提供的。
2、视频、照片等能够证明行政机关有强拆行为的证据。
这些视频和照片,最好是能拍到强拆现场的主要负责人,这样才能确定案情的真实性。
当然,如果强拆方不让旁观者进入强拆现场,不让旁观者抢夺摄像设备,不让旁观者参与强拆,让原告拿不出证据来,也不是不可以。
3、其他能够证明被诉强拆不合法的材料;
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了前述视频、照片,以及部分通过信息公开程序知知的其他证据材料等等。案件不同,则证据也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对拆迁怎么申诉,这个问题在以上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对于拆迁的问题,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实在不行也可以申诉。如果你对这个问题有任何的疑问,请马上向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