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程序
政府征地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
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征地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来说发布公告之后45天内就要制定计划了,协商好补偿方案最后实施,希望大家明白。
二、政府征地程序违法会怎么样
违法征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处理方式:
1、对上述第一类纠纷的处理: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都有什么注意事项
1、主体是否合法
我们与之签订协议的主体一定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诸如指挥部、办公室等机构,在征地拆迁后就会撤销,找都找不到的情况下,履行、承担责任等问题更是无从谈起。
2、主要条款是否明确
大部分人可能一生只经历一次拆迁,在签订合同时,不清楚哪些细节应当注意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如果主要内容不明确,一旦在履行中出现问题,就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合同中应当注意的主要条款包括: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的位置等等。
3、是否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的事项,尤其是落实到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的事项,基本上都能实现。但为了以防万一,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违约责任。该条款对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也有一定的作用。
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被拆迁人马上腾房,在房屋交付后才支付拆迁补偿款,极个别项目甚至要求先腾房,后签合同,最后才支付补偿款。这种合同履行方式具有很大的风险。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5、是否有不公平条款
例如一些可变更条款,一旦拆迁协议中出现这种模糊条款,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很好的维护。不要认为这些内容与自己无关。在大量的拆迁案件中,很多问题都是显而易见的,只是在签约过程中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最终引发问题。事关自己利益的事项一定要重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关于这方面的征收拆迁问题,如您在本文中没有了解到自己想要了解的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或在线留言,我们的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