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屋三年不拆迁的处理
征收房屋三年不拆迁的处理
一、被征用房屋超过三年不拆迁该如何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一般在支付拆迁补偿款后,应依法拆除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
第八十七条第三十八节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耕地闲置或荒废。经批准使用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在一年之内没有使用但能够耕种和收获的,应当由原使用该土地的集体或个人继续使用,或者由使用单位组织使用;未开工建设超过一年的,应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支付闲置费用;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被征用土地属于集体的,应当交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使其能够继续使用。
二、拆迁决定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做出?
为保证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对房屋进行征收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
(一)防卫与外交需求;
(二)国家对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三)国家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化遗产保护,社会福利,市政等公益事业;
(四)政府组织建设经济适用房的需要;
(五)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对危房较多和基础设施较差的地区的旧城改造需求;
(六)其他符合公共利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拆迁补偿的程序是什么?
1、拆迁方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公告;
3、物业管理部门及拆迁方要做好合理的宣传工作;
4、明确人民的补偿与安置方式。对违章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以外的建筑物,按一般情况及特殊情况分别给予补偿;
5、请双方在自愿和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6、拆迁补偿费的支付。
四、拆迁补偿协议应包括什么内容?
1、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住址,通讯地址及其他。
2、关于被拆迁房屋的相关资料,包括房屋的位置,结构,楼层,面积,质量,房间数,附属设施等。
3、补偿的方式、金额及时间.
4、对房子的评估。
5、拆迁安置方案.
6、房屋搬迁补贴、临时安置费和停产补偿费的发放。
7、搬迁期限及过渡期。
8、违反合同的后果。
五、拆迁补偿协议应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生效?
(一)犯罪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二)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抵触。
六、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补偿被征用的房屋的价值;
(二)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搬迁和暂时性安置的补偿;
(三)因被征用房屋所致的停业损失赔偿。
(四)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奖励办法。
房屋征收后三年未拆如何处理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房屋征收的操作流程,支付了拆迁补偿款后长时间不开始征地拆迁是不合理的。如果你想知道更多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请到专业的律师帮你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