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算的?
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算的
一、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算的
这要看当地的政策而定,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宅基地的面积以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如果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就以实际面积为准,这也是有可能的,因为以前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政策确实很不规范,现在甚至出现了一户多宅的情况。
1、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人的产权份额时,应考虑到其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及有义务继续履行维护、维护房屋的权利的权利。
2、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个家庭的名义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许可,其父母等出资建设的行为,可以被视为一个家庭的成员,其中包括未成年人,该未成年人拥有共同的财产。
3、对农村宅基地房屋进行拆迁补偿,通常分房屋补偿和土地使用权补偿两部分。地上物的补偿费应由原产权人支付,原产权人已经去世的,按照继承关系处理。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具有强烈身份属性的土地使用权,按户数计算,应当由集体成员享有。当家庭人口减少或者个人离开集体组织时,补偿款归家庭其他成员共有。如果该户已经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虽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其他地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那么补偿款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5、拆迁后,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一方,请求确认或分割安置房购买权,法院可判决驳回该方的诉讼请求,但应告知该方,待确定该方的实际面积和位置后,再主张该权利。
二、对被拆迁安置不满怎么办?
1、对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不满者,可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诉,经拆迁单位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裁决;
2、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法理基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的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根据本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作出补偿决定时,应当作出公正的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补偿多少?
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重置费):对被拆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根据被拆房屋的构造、折旧程度划分档次,以每平米为单位计算。
2、拆迁补偿费:补偿被拆迁人临时居所或自己寻找临时居所所带来的不便,按照临时居所划分等级,按照被拆迁人的人口数,每月发放一次。
3、奖励补偿款: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自愿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迁出城郊,或不要求拆迁人安置。
法律基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定
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几种补偿:
(一)补偿被征用房屋的价值。
(二)因房屋征收而需搬迁或暂时性安置的补偿金。
(三)因被征用房屋所致的停业损失赔偿。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
拆迁宅基地怎么算,要看当地的政策。房屋拆迁宅基地的面积的认定通常是根据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面积来确定,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当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面积与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不同时,则需要以实际的面积为准。如果本文内容不能完全回答你的问题,我们将给你一个专业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