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好房却无土地使用权证咋办?

盖好房却无土地使用权证咋办

一、房屋建成却无土地使用权证该如何处理?

无宅基地证的,可按下列程序申请:

1、向村委递交申请;

2、乡政府审核通过;

3、县自然资源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察;

4、经县政府批准后进行公示;

5、房屋经验收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农村,村民们要建造自己的房子,一定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而且要尽可能地利用原来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在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时,要对宅基地进行统筹安排,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

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将其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对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进行明确。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使用权和使用权转让,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

以出让等方式获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出让,使用权的最长使用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均参照同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负责制定.

二、土地确权要发土地证,办理什么手续?

1、申报,所有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都要拿到由国土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每个家庭,每个宗地都要填写一份。村民使用宅基地时,须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和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小组负责收集申请资料,并提交给土地管理局,以便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审查;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应土地拥有者的请求,对宅基地的范围,边界,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确认,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画出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做准备。在宅基地调查期间,本宗地与相邻地的使用者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并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与界址点进行签字、盖章,无法参与指界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委托他人代为指界;

3、审核和公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宗地,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主要有:土地使用人的姓名,地址,批准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位置,四至等。

4、审批,公告期满后,土地权利人和其他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登记结果无异议的,可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批准书》上签字,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字,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按照农村宅基地登记批准表的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和土地权属证书,由登记人员和土地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张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三、土地确权纠纷的解决办法

土地确权纠纷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使用等纠纷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一方不服气,可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后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房屋建成后,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可向村委会提交相关材料,由乡政府审核。等所有信息都确认无误后,才会发放使用许可证。假如房子建好后没有宅基地使用证该如何处理,也可以向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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