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的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拆除与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被拆除建筑物的物主或使用者之各项补偿。通常是这样的:

(1)房屋补偿费(重建):根据被拆建筑物的构造及贬值情况进行分类,以每平米为单位,向被拆建筑物的产权人进行赔偿。

(2)搬迁补助金:用以赔偿因被拆屋内居民暂时居所或自己寻找暂时性住所之困难,并依暂时性生活状况划分等级,并依被拆屋内居民之人数,每月发放补助金。

(3)奖励补偿款:奖励补偿款,激励被拆迁户积极配合拆迁户或自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搬到城郊或不需要被拆迁户提供的房子等,具体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将由地方政府依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及相关的国家法规制定。

根据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的重建成新价的计算公式是: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建成新价。

城镇住房拆迁补偿金的确定依据

(一)被征用土地的征收补偿金的确定

(1)拆迁中的金钱赔偿=法定财产的估价加上双方协商一致的赔偿数额(或经过评估认定的房屋的赔偿数额)

(2)拆迁补偿差额=法定不动产的估价加上双方协商一致的赔偿数额(或经过评估认定的房屋装修和装饰的赔偿数额)减去被拆迁人取得交换产权的不动产的估价

(二)安置补偿的确定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相当于:搬迁津贴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的情况下的临时安置津贴,再加上超出了过渡期的临时安置津贴,再加上非居住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

碰到不合理的赔偿该如何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假如出现了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或者是征收方违背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了强拆,那么,被征收人首先要做的就是将与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双方的对话录音,以及强拆录像等都进行了搜集。之后,再就有关拆迁问题,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并在律师的协助下,开启法律程序,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争议的程序如何?

1、确认被告是谁。如果是个人,可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查询其户口,如果是企业,可到工商局查询其企业登记信息;

2、由原告持状子向不动产所在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自接到起诉之日起7天之内,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裁定;

4、立案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有一段时间提供所有的证明材料,并在这段时间里提出证明材料;

5、立案后,由法院确定案件的审理时间及相关各方的联系方式。如果一方有充分的理由拖延诉讼,则法院将作出撤销诉讼的判决;

6、开庭前的调停;

7、开庭审理。

不同地方的补偿是不同的,所以要按照当地的政策来进行补偿,同时,对于不满意的被拆迁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政府起诉。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必须确保被征地的农户的生存条件不受到影响。以上,我们将重点介绍四川省的房屋被拆迁的条件。如果你读过以上所述,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向我们的专业法律顾问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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