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厂房突遭强拆!承租人真的投诉无门?
导读:2016年7月,陕西汉中的唐女士遭遇了双重致命打击——租给她厂房的居委会一纸解约通知刚送到手中,两天后,她苦心经营多年的糕点行厂房就在挖掘机的轰鸣中化为一片狼藉。冰冷的废墟旁,这位女老板的愤怒与委屈无处宣泄。
“时间卡得这么准,动作这么流畅,你们是不是早就串通好了?”唐女士事后猛然惊醒。愤怒没有吞噬她的理智,她果断北上,委托拆迁律师打响维权战。
精心设计的“解约”陷阱:
故事始于2009年。唐女士与当地居委会签订租赁合同,拿下集体用地兴建糕点厂房。生意日渐红火之际,2012年汉中启动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2015年省政府正式批复征收相关土地,唐女士的厂房赫然在列。
致命的“两步走”紧随而至:
2016年7月2日:居委会以“违反合同条款”为由单方宣布终止租赁。
2016年7月4日:征迁指挥部闪电出动,厂房与唐女士自建的简易房轰然倒塌。更令人发指的是,强拆人员既未制作屋内物品清单,也未与唐女士交接财物,导致其生产设备、原材料等财产损失惨重。
拆迁律师敏锐抓住核心:《租赁合同》、糕点行营业执照等铁证,清晰证明了唐女士对厂房内财产及自建部分的合法权益。而政府强拆既无合法手续,又未申请法院执行,本质就是赤裸裸的违法!
司法迷途与绝地反击:
然而维权之路陡生波折。一、二审法院竟以“唐女士与居委会属民事纠纷,不归行政诉讼管”为由,冰冷驳回了起诉。司法程序似乎成了强拆者的保护伞。
双重重击下,唐女士在拆迁律师的支持下背水一战——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一次,法律终于睁开了眼睛。最高法果断裁定:撤销原判,指令汉中中院重审。再审判决如一道惊雷: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拨开迷雾:承租人维权的三道生死关
本案跨越三重关键法律迷障,为无数承租人照亮了维权路径:
第一关:我是租客,有权告政府吗?(行政诉讼法主体资格之辩)
被告与一二审法院咬定:唐女士只是租客,无权提起行政诉讼。最高法与再审法院一锤定音:
《行政诉讼法》第25条指明:“行政行为相对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起诉。”
厂房内存放着唐女士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等合法财产,强拆必然威胁其安全;唐女士对自建的简易房拥有合法权利;强拆直接摧毁其经营基础。
“利害关系”铁证如山,原告资格无可辩驳!
第二关:谁该为“指挥部”的强拆买单?(强拆主体的责任认定)
区政府在庭上推诿:“拆迁指挥部干的,与我何干?”法院查明:该征迁指挥部正是区政府亲手组建的临时机构。因其不具备独立法律责任能力,作为“家长”的区政府必须为其行为兜底负责!
第三关:拆违岂能如此无法无天?(违法建筑强拆的法定程序)
法律为拆除违法建筑设下八道严谨防线:
立案审批 → 实地调查、询问 → 作出并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 预留至少6个月起诉期 → 催告履行(≥10日)→ 作出并送达《强制拆除决定》→ 公告 → 实施拆除。
本案中,指挥部一夜拆平的操作,是对全部法定程序的公然践踏!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政!
拆迁律师郑重警示:承租人,你的权利不是空气!
无数承租人误以为:“房子不是我的,强拆与我无关。”这是致命误区!强拆直接摧毁你的生产经营;屋内设备、货物等财产在粗暴拆迁中极易灭失;你对自建、添附部分可能拥有物权或补偿权益。
当强拆的推土机碾过租赁厂房,它碾碎的绝不只是房东的砖瓦,更是承租人赖以生存的根基与血汗积累的财产!面对合法征收,我们支持配合;但遭遇违法强拆,每一位承租人都有权挺直腰板,拿起法律武器坚决说——不! 唐女士的胜诉并非孤例,它昭示:租赁关系,绝非阻挡维权之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