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征收是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和管理权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国家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一种必要措施。土地征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有必要了解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流程,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征收土地的审批

征收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即525亩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土地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也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其他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另行办理。

2、公告与登记

以法定程序批准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用途给予各项补偿。

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听取被征地者的意见。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要求举行听证会,在方案公告10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到位

无异议的,征地补偿安置应到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应将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公布并接受监督。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进行土地征收

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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