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多出来的宅基地,国家会收回吗?

农村多出来的宅基地,国家会收回吗?

一、农村多出来的宅基地,国家会收回吗?

1、农村多出来的土地,国家要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原用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有权收回下列土地使用权:用于本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未按批准使用土地的;四因撤消、搬迁等理由,使土地停止使用者。依照前款规定,收回农民集体土地的,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的补偿。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并依法依规办理。

2、《土地管理法》第66条的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一)本乡(镇)村(村)公共设施、社会福利事业需要用地的;

(二)未按批准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消、迁址等原因,使该土地停止使用;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并依法依规办理。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计算?

1、拆迁宅基地的补偿金额,按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乘以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计算。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为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的补偿费和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费。计算公式如下:

(1)拆迁补偿价格=拆迁补偿价格乘以拆迁补偿价格乘以拆迁安置住房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一个被拆迁范围内拥有一个以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时,应当根据房屋的结构和等级分别进行合并补偿。

(2)土地使用权位置的补偿价=土地使用权综合补偿价格乘以核定的土地补偿面积;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调换。

对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之间的差额进行计算和结算。

因旧城区改造而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进行产权调换的,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1)应用程序。申请土地的申请人应持申请材料到当地村委申请土地使用。村委会应该在每一个季度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并将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有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将其上报到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

(2)现场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群众调查,对建房用地、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等进行审查,并制作调查笔录、审查意见书。

(3)填写报名表格.对符合条件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务公开评议。由村委会审核《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确认申请人原住宅用地状况及家庭成员居住状况,并由村委会负责人员签名,加盖村委会印鉴,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5)对报告进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委提交的住宅用地申请书后,经审核,现场划定,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6)认可(认可)。经县国土资源局批准使用的,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制作样品。按照《建设用地批准书》、《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配合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放样,划定范围,并填写《放样记录卡》,并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确认。在放样完成后,申请土地的申请人可以开始施工。

(8)验收并颁发证书.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国家要收回,房屋拆迁宅基地的补偿金额,按照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乘以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计算。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国家是否会收回?如果您还需要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请向我司咨询,我司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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