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原承租人死亡 拆迁安置补偿怎么分配
公产房原承租人死亡 拆迁安置补偿怎么分配
我们先了解一下公产房、承租人、拆迁安置补偿等概念。公产房是指由国家或集体所有,由政府或集体组织出租给居民使用的房屋。承租人是指根据租赁合同,合法占有和使用公产房的人。拆迁安置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人进行的经济和实物补偿。
当公产房原承租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根据继承规则继承房屋。此时,尚未变更或确定新承租人时,房屋遇到拆迁,涉及到的拆迁安置补偿如何分配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拆迁安置补偿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对房屋的补偿,另一部分是对实际居住人的补偿。
对于对房屋的补偿,由于原承租人已经死亡,继承人可根据继承规则分配补偿款。具体来说,继承人包括房屋的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和遗嘱继承人(如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在分配补偿款时,应遵循继承顺序。如果房屋无继承人,则补偿款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对于对实际居住人的补偿,如搬迁补助费、设备迁移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搬迁奖励、困难补助费等,这些补偿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实际居住人应独得这些补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实际居住人必须是原承租人死亡前已在公房内合法居住的人,或者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经其他继承人同意迁入公房内居住的人。如果实际居住人是原承租人死亡后抢先占住进公房的,这种情况下视为无实际居住人,仍应将全部安置补偿由全体继承人依继承规则分割。
在实际案例中,公产房原承租人的死亡往往给家庭带来不少困扰和纠纷。对于拆迁安置补偿的分配,关键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继承规则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应该充分协商,尊重彼此的权益和意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公产房原承租人死亡后的拆迁安置补偿分配需要遵循继承规则和法律规定,同时考虑实际情况和家庭成员的意见,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