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及时针对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要求听证;
二、是要配合拟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但对存疑的结论性材料可不签字;
三、是在存疑时暂不签订任何名头的补偿安置协议,无论征收方、村里如何解读这份协议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