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建房的宅基地应该如何补偿?

对于未建房的宅基地,一般只要给补偿就可以了。

《土地管理法》第48条

对被征用的土地,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使被征用的农民不影响原来的生活水平,不影响他们的长远生计。

在进行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按时、全额地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进行安排。

农业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和安置补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区域综合地价标准。在确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该将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关系、人口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并在三年内对其进行一次调整和更新。

但是,土地被征用后的土地及其附着物、幼苗等,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这当中的农村村民的住宅,应该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提高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由于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成本进行补偿,从而保证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其基本生活水平、都有较高的要求。土地征收中,对被征收农民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对被征收农民的退休金和其他社会保险的补助。对被征收的农民实行的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筹集、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农村拆迁款是否会发放到住户手中?

1、农村的拆迁款并不需要直接发放到每户的户头上。

一般情况下,房屋被拆毁后,房屋的主人会得到补偿。按照有关的法律,房屋拆迁款并不归房主一人所有,而是归房主所有,房主得到补偿后,房主没有得到补偿,他的妻子和孩子可以向他提出离婚。因此,在分配之前,这些房子都是要先拿到钱的。

2、有纠纷的时候,补偿款就可以了。

由于房屋补偿款的发放主体是房屋的拥有者,也就是说房屋的拥有者要拿到证书,房屋的拥有者要拿到登记。而对于房屋拆迁款的分配问题,家庭成员之间的争议,以及承租人与房屋原主人之间的争议,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会对房屋拆迁款的分配产生任何影响。对于房屋拆迁、拆迁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户主对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会优先吗?

1、不一定户主是谁,谁就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

拆迁房产的归属取决于房产证记载的项目,即拆迁安置房的给付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产证上记载的财产权人,而房屋所有权人不一定是户主,因此,拆迁安置房不一定是给户主。

2、实施房屋征用时,须先进行补偿,再进行搬迁。

征地拆迁的,按照征地拆迁的规定,征地拆迁方可以按照征地拆迁方案和征地拆迁方案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拆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违法手段来强迫被征收人进行迁移。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拆迁工作。

在宅基地上,通常都会建设有自住房,如果在房屋被拆除之前,没有建设好,则土地的拥有者,不能进行抢建。对于土地被征用后没有盖房子的土地该怎样进行补偿等问题,可以与我们联系,将会有专门的法律顾问为你提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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