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吗?甘肃省、山西省发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新标准

实践中,仍有一些被征地农民对新修订《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变化存在疑问。下面,在明律师将旧法第47条和新法第48条的内容对比如下,让大家一目了然:

在明律师依据最新发布的甘肃省、山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强调以下4点:
其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即上述两省最新发布的通知中所附“汇总表”中的内容,彻底取代了“统一年产值倍数”的旧标准。大家不要再对15倍、30倍这些倍数标准念念不忘了。
其二,征收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一般占比为4:6。这一标准不包括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的标准。
其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所计算得出的补偿数额不应低于原有统一年产值倍数的计算数额,否则既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本意,也不符合区片综合地价的形成原理。
其四,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一般参照执行表中所列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即农村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土地使用权基价”也以此为计算依据。但若涉案集体建设用地已划入城市规划区,则可能要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标准。
最后,我们将两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汇总表链接附上,当地的农民朋友们可以查看自家耕地的征收补偿价值了。